国家认监委2026年第10号公告《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熔断体等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指定决定(第一批)的公告》
2026-06-23 19:38:30
2026年第10号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熔断体等领域
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指定决定
(第一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熔断体等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指定工作的公告》(2026年第5号),现发布熔断体等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指定决定(第一批)。
对于尚无指定认证机构的机动车安全玻璃领域,受理认证委托的日期顺延至2026年10月1日。我委将于近期在相关领域再次组织开展指定工作。
国家认监委
2026年6月22日
